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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云财注考办[2007]5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省考委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
1、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2、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答卷时间 |
9月14日 |
下午2:00-5:00 |
审计 |
180分钟 |
9月15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 |
150分钟 |
下午2:00-5:30 |
会计 |
210分钟 | |
9月16日 |
上午9:00-11:30 |
经济法 |
150分钟 |
下午2:00-5:00 |
财务成本管理 |
180分钟 |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
1、报名时间为5月14日至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可同时报考5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缴纳报名费。
3、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均为原件),半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两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认真填写《200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以前年度已报过名的考生需携带发放的IC卡。
4、报名地点
(1)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含中央、外地驻昆单位)到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云南分所(昆明市拓东路23号,电话:0871-3161315)、云南天赢会计师事务所(昆明市东风东路36号云南建工大厦19楼,电话:0871—3197295—2108)或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市龙泉路237号云南财经大学教研楼302室,电话0871-3131126)报名;
(2)市级单位报考人员到昆明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昆明市市政府东侧尚义巷8号,电话:0871—3149930)报名。
(3)各州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州、市财政局指定地点报名。
六、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核查
1、报考人员于9月上旬,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并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2、试卷由全国考办集中组织评阅,成绩由全国考委会认定。由省考办复核后通知考生。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当年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各报名点通过省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办将依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3、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4、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7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
5、考试成绩通知单于2007年12月底下发,请报考人员务必前往各报名点领取,并妥善保存,作为单科成绩合格凭证。
6、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取得全部单科合格成绩者,可持合格成绩通知单,向省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6元和半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并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会员。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七、其他
1、报名所用的IC卡、考试所用的准考证、发放的合格成绩通知单须妥善保存,其中IC卡今后年度将继续使用。遗失、损毁者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在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等工作环节中,必须认真填写(涂)并核对相关信息,如因报考人员粗心造成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等信息错误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守则、处罚规则等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以确保本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
云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冲刺班 | 串讲班 | 报名 | ||||
主讲老师 | 课时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课时 | 试听 | ||
会计 | 郑庆华 | 4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审计 | 范永亮 | 4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财务成本管理 | 田明 | 4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经济法 | 游文丽 | 4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
税法 | 刘颖 | 40 | 试听 | 20 | 试听 | 6 | 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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