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阜阳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安徽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阜阳考区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6日。
报名网址: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5月6日至15日(不含节假日)
资格审核地点:阜阳市考办(阜阳市财政局办公二区3楼会计科电话:0558-2278998)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阜阳市考办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阜阳市财政局考办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财政局一楼国库支付中心大厅新证办理窗口,电话0551-3532233、3532014)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3.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4.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交费
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非首次报名人员,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在通过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报考费用均采用在线支付的形式。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考生如需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报名交费确认表,于2013年5月5日至20日(不含节假日),到阜阳市考办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逾期不再办理。
四、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1、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2、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阜阳市考办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3、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须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六、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后续有关规定
将在中注协或安徽省注协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询。
阜阳财政局考办
2013年4月7日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