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注册会计师协会《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得知,2014年河北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核如下:
(二)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
设考区的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4市可在5月5日至5月16日期限内确定本考区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未设考区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沧州、廊坊、衡水、邢台7市以及定州、辛集市,可在4月25日至5月10日期限内确定本地区首次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各市具体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地点详见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通知。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7日至7月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3)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信息需要变更,应当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安局开具的姓名、身份证件变更的证明,到报名所在地考办指定地点办理信息变更和资格审核。
2.学历认证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学历认证的报名人员,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交费确认
完成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可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报名费。
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20日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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