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及合格证领取事项的通告
各位考生: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综合阶段及英语测试成绩已于2012年12月27日发布,现将成绩查询、成绩复核及合格证的领取等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12年度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或者直接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查询本人本年度考试成绩。
二、2012年度成绩复核
我省考生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若有提出成绩复核要求的,应向(以下简称省考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并于2013年1月4日至1月15日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完整填列的《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表》(详见附件),到省考办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手续。
如本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委托书及完整填列的《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表》。
三、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领取事项
财政部考办对符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条件的考生赋予了专业阶段合格证号,对符合综合阶段考试合格条件的考生赋予了全科合格证号。有关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发放相关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
对于个别虽符合专业阶段考试合格条件,但由于报考各科目对应的个人信息不一致等原因,导致系统未自动赋予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的考生,需携带历年成绩单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省考办办理专业阶段合格证申领登记手续。
省考办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
受理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节假日休息)
附件: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成绩复核申请表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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