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三、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选)
1986年4月12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选)
1991年4月9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5年10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7.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
2006年3月16日 证监公司字[2006]38号
8.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9.关于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5年6月16日 证监发[2005]51号
10.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
1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12.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2001年8月16日证监发[2001]102号
13.关于上市公司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的通知
1999年5月6日 证监公司字[1999]22号
14.关于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
2002年1月7日 证监发 [2002]1号
15.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通知
2006年3月16日 证监发[2006]21
16.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5年12月31日 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17.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
2007年4月5日 证监公司字[2007]56号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自 2007年6月1日 起施行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199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