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完成审计工作与出具审计报告 1.完成审计工作 (1)完成审计工作概述 (2)考虑持续经营假设 (3)或有事项 (4)期后事项 (5)书面声明 2.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概述 (2)审计意见的形成和审计报告的类型 (3)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4)非标准审计报告 (5)比较信息 (6)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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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相关业务 1.特殊审计领域 (1)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2)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 (3)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4)验资 (5)企业内部控制审计 2.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 (1)财务报表审阅业务 (2)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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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1993年10月31日)
2.《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财会[2010]21号)
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应用指南》(2010年版,会协[2010]94号、会协[2007]89号)
4.《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协[2009]57号)
5.《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财会[2010]11号)
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2006年)]
7.《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
8.《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
9.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
1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财会[2008]11号)
1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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