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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有效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由财政部考办发布,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考试成绩公布后,在全区范围内开通成绩查询电话16886907;同时移动、联通用户通过编辑168+准考证号发送至106211001,获取考试成绩信息。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在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科目在中文试题一百分的基础上,各增设十分的英文选答题,试题形式为主观题,考查专业知识。分值计入该科目总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仍为六十分。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参加原考试制度下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全部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广西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不作其他用途。未取得5个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从2006年度至2009年度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10年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制度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在新考试制度下,以转换方式取得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五)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七、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2.应考人员考试前期进入广西注协网站下载准考证,并认真阅读财政部考办编印的《应考人员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广西财政厅注册会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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