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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务所应报送及携带的年检材料
1、2011年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附件1);
2、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已缴纳“五险一金”注册会计师人员统计表(附件3);
4、未缴纳“五险一金”注册会计师人员统计表(附件4);
5、已缴纳“五险一金”一般从业人员统计表(附件5);
6、未缴纳“五险一金”一般从业人员统计表(附件6);
7、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情况表(附件7);
8、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党员基本情况表(附件8);
9、年检时间安排(附件9);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10);
11、提供最后一次缴纳“五险一金”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12、缴纳个人会费、团体会费;
13、注册会计师证书、培训证原件。
七、其他说明事项
1、年检材料须按规定认真填写,对上报资料不完整的,须补充完整后方可参加年检;
2、去世人员需由所在事务所出具证明,并上交其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
3、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检查;
4、截至2011年6月30日,对于无故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我会将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截至9月30日,对仍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
5、申请转非执业会员的注册会计师,应本人到省注协办理执业转非手续,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前来的,应以委托书的形式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除携带委托人的转非资料外,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携带的转非资料:填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附件10)、身份证复印件1份、1寸彩色照片1张,并交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考试通过的注册会计师同时要提供全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各种表格可直接上网下载或复制,请统一使用A4纸规格上报纸制资料;附件2—8请使用U盘同时上报电子版数据。(补充说明:附件一、二报送注册部,附件三、四、五、六报送人力资源部,附件七、八单独装订报送行业党办)
附件一:注师基本情况表2010.doc
附件二:事务所基本情况表2010.xls
附件三:已缴纳“五险一金”注册会计师人员统计表2010.xls
附件四:未缴纳“五险一金”注册会计师人员统计表2010.xls
附件五:已缴纳“五险一金”一般从业人员统计表2010.xls
附件六:未缴纳“五险一金”一般从业人员统计表2010.xls
附件七: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情况表2010.xls
附件八: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党员基本情况表2010.xls
附件九:年检时间安排20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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