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wuxiaojuan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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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应考人员:
根据财政部考办2012年度成绩复核工作的部署,现将成绩复核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2013年1月15日前),向所在考区市考办(滁州市财政局会计局)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件,并填报《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复核结果,也可到所在市考办申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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