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ngyuq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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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毕业生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
苏财考办【2013】16号
根据报名简章的规定,2013年7月24日-- 7月31日,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财考办)将对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应届毕业生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请已完成承诺书审核并交费的相关考生,到省财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具体办理地点: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科(南京市山西路120号国贸大厦1508室);
工作时间: 8:30--18:00,周末正常上班。
二、办理第二次资格审核的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交费确认表(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可在网报系统登录后下载打印);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目前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已结束,第二次资格审核期间,不受理补报名和补交费。
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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