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公 告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的《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吉林省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报名人员可登录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jlicpa.org.cn),查询《吉林省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相关规定。现将吉林省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考区设置
2015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设立长春市、吉林市等二个考区,请考生在报名时自主选择考区,并在所选择考区参加考试。
2015年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立在长春市。
二、报名时间及交费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3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www.cicpa.org.cn)或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jlicpa.org.cn),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即可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报名程序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省价审批字[2010]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75元。按照财政部考委会《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要求,报考人员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开具发票,请于3月30日至4月30日凭打印的已交费的网络报名表到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308室(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办理。
三、现场确认
(一)需现场确认的人员
1、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或者网报系统中未能显示本人照片,以及以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电子照片、职称证书或相关材料,到其所选择考区所在地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进行确认后,再完成交费。
2、首次报名的特定范围人员,应当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和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申请书到其所选择考区所在地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完成纸笔作答考试资格确认后,再通过网报系统交纳报名费。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方式不再允许变更。
3、电子照片要求
照片为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要求为清晰、完整证件照,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照片为jpg或jpeg文件格式,占用磁盘容量大小在2-20K之间,照片像素:102像素×126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8×98点
如果您的电子照片尺寸或者容量过大,请下载光影魔术手软件,对照片进行“裁剪”和“缩放”操作,将其调整至满足上述要求为止。
光影魔术手使用步骤:
1)下载并安装光影魔术手。
2)打开照片使用“裁剪”功能将照片头像裁剪下来,合适位置参照示例照片。
3)使用“缩放”功能,将宽度调整为102像素,高度调整为126像素,保存照片。
(二)全省二个考区现场确认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区 |
现场确认地点 |
咨询电话 |
长春市 |
长春市会计考试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2688号市财政局C区二楼会计大厅) |
0431-89865971 |
吉林市 |
吉林市财政局会计处204房间(吉林市松江中路83号) |
0432-62049068 |
四、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下同)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照片信息,将由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进行认证,自动提取。
2. 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报名资格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非首次报名人员可在报名完成后查询,首次报名人员可在5月29日后查询,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21日后查询。
五、专业阶段考试免试申请
凡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5年度)》一式两份(见附件),并向报名时所选择考区所在地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提交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区所在地财政局考办初审无误后,汇总上报吉林省财政厅考办审核,呈报财政部考办审核批准。
六、其他事项
报名具体详情请登录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jlicpa.org.cn)查询。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7:00)。
特此公告。
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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