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昆明考区考生疫情防控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昆明考区包括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请昆明考区考生遵照执行。
一、提前申领“健康码”“行程卡”,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
考生一是需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码”小程序、在支付宝中搜索“云南健康申报”);二是打印《昆明考区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1,每场考试均需提供一份,以下简称“《考生健康承诺书》”),认真阅读、如实填写《考生健康承诺书》并确认签字,考生对《考生健康承诺书》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二、来(返)昆考生提前报备。所有来(返)昆考生须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报备(电话报备的请提供村、社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返回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已在昆考生非必要不离昆。
三、核酸检测要求
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必须出具本人首场考试前三天每天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以下简称“三天三检”),其中:本人首场考试时间为9月23日的考生分别在20日、21日、22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本人首场考试时间为9月24日的考生分别在21日、22日、23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本人首场考试时间为9月25日的考生分别在22日、23日、24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考生的第三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时间须在考生本人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
3.考生在考点每天进行一次现场核酸检测(现场核酸检测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4.考前7天内有省外行程记录考生至少需提前三天到昆,在昆明市完成“三天三检”。
5.核酸检测记录应在“云南健康码”页面可查。
四、配合考试疫情防控查验。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须至少在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保持1米间距有序排队,主动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准考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和报备记录,查验体温,进行现场核酸检测,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未按要求出具符合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37.3℃;未于入昆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或电话方式向(村)社区报备;未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隔离管控或居家监测的。
六、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自备医用外科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建议多备几个口罩),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流程处理。
七、考后疫情防控要求。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7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昆明市财政局、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八、责任追究。考生应当知悉并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本告知书疫情防控事项,并对所提供及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隐瞒或谎报病史、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未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完成管控措施,作出虚假承诺,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查验、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请考生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电话和短信接收等通讯畅通。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动态调整,按照最新政策措施执行。
附件:昆明考区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原文链接:http://www.hicpa.org.cn/article/detail/19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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