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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辅导讲义(1)

北京安通学校2006年注册会计师长期班辅导讲义

[考前说明]

  一、教材结构
   本教材共18章,分为三部分,结构如下:
 1、第一部分:税法概论(第1章)
 2、第二部分:税收实体法(第2~16章):(1)流转税种(第 2 ~4章);

(2)其他税种(第5 ~13章);(3)所得税种(第14 ~16章)。
  3、第三部分:税收程序法(第17 ~18章)

  二、考试类型、分值
  1、单项选择题  (1×15=15分)
  2、多项选择题  (1×15=15分)
  3、判断题    (1×20=20分)
  4、计算题    (4个小题,计20分左右)
  5、综合题    (3~4个小题,计30分左右)
  总分合计:  100分
  及格分数线: 60分
  考试时间:2.5小时

  三、命题特点
   1、题量稳定: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为50个小题;
          主观题(计算题、综合题)为7~8个小题。
   2、客观题覆盖面广:
   3、主观题重点突出:
   4、主观题跨章节(税种)、跨学科考核逐步增加:
   5、主观题考核难度逐步加大:业务复杂、陷阱增加、隐蔽程度提高

  四、重点内容
  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营业税法;第十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章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章个人所得税法。

  五、教材主要变化内容

  六、考试要求:税法考题首页

 20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税法》试题卷

请考生关注下列答题要求:

1、请在答题卷和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填涂(写)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件号;

2、请将答题卷第1页上的第5号条形码取下,并粘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内;

3、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的答题结果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

4、计算题、综合题的答题结果用蓝(黑)色钢笔、圆珠笔写在答题卷的指定位置内,用铅笔答题无效;

5、在试题卷上填写答题结果无效;

6、试题卷、答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在考试结束后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第一章 税法概论

【历年考题评析】

  2000年多选题1题,          共1分;

  2001年     ,判断题1题,共1分;

  2002年多选题1分,判断题1题,共2分;

  2003年多选题1分,判断题1题,共2分;

  2004年多选题1分,判断题1题,共2分。

本章为非重点章,多以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或判断题)的形式考核,所占考分为2分左右。

【重点与难点】

一、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权利客体”。

1、权利主体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2)纳税主体:纳税人和纳税担保人

2、权利客体(即课税对象、征税对象)

(1)定义

(2)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区别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中“税率、征税对象、税目”。

  三、税法的分类。

  四、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

  五、我国税法的法律级次及其实施。

  1、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

  3、国务院                        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                       税收地方规章

   六、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特定目的税类和财产行为税类”。

   七、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中“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

   八、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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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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