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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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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会计重点章节难点知识点分析总结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④冲回多提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3)坏账核算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下列情况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①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②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③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④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也应提取坏账准备,但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关联方(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以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债权出售和融资(掌握)

1.应收债权融资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

企业将应收债权(如应收账款)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处理:

(1)如果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报酬实质上已经发生转移,应按照出售应收债权处理,并确认相关损益。

(2)如果与应收债权有关的风险、报酬实质上并未发生转移,应作为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的借款,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2.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应收债权提供给银行作为其向银行借款的质押,仍由持有应收债权的企业向客户收款,并由企业自行承担应收债权可能产生的风险,同时企业应定期支付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款项的本息。

(2)在以应收债权取得质押借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银行贷款本金并考虑借款期限,贷记“短期借款”等科目。

(3)企业在收到客户偿还的款项时,应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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