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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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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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第十一章股利分配第一节利润分配的项目和顺序的内容。
【知识点】:利润分配的原则
依法分配原则 |
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 |
资本保全原则 |
利润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 |
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
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 |
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
兼顾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利益;兼顾长期和短期利益 |
利润分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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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利润分配的项目
分配项目 |
提取比例 |
备注 |
法定公积金 |
法定公积金按弥补亏损后税后利润的10% |
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
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 ||
股利 |
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 |
若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
利润分配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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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润分配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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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第十一章股利分配第一节利润分配的项目和顺序的内容。
【知识点】: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如果为正数,进行后续分配。 |
2.计提法定公积金 |
按照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 年初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10% 年初不存在累计亏损:法定公积金=本年净利润×10% 【提示】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的“补亏”,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 |
3.计提任意公积金 |
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定。 |
4.向股东支付股利 |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从本年净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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