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再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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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股
(二)增发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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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财务成本管理》科目第十二章普通股和长期债务筹资第一节普通股筹资的内容。
【知识点】:股权再融资
(一)配股
1.含义及特征
含义 |
是指向原普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
目的 |
(1)不改变老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和享有的各种权利;(2)因发行新股将导致短期内每股收益稀释,通过折价配售的方式可以给老股东一定的补偿;(3)鼓励老股东认购新股,以增加发行量。 |
配股权的特征 |
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期权。 |
配股价格确定 |
配股一般采取网上定价的方式。 配股价格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
2.配股条件
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3.除权价格
除权价格 |
通常配股股权登记日后要对股票进行除权处理。除权后股票的理论除权基准价格为: 配股除权价格=(配股前股票市值+配股价格×配股数量)/(配股前股数+配股数量) =(配股前每股价格+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提示】如果除权后股票交易市价高于该除权基准价格,这种情形使得参与配股的股东财富较配股前有所增加,一般称之为“填权”;反之股价低于除权基准价格则会减少参与配股股东的财富,一般称之为“贴权”。 |
4.配股权价值
一般来说,老股东可以以低于配股前股票市价的价格购买所配发的股票,即配股权的执行价格低于当前股票价格,此时配股权是实值期权,因此配股权具有价值。
配股权价值=(配股后股票价格-配股价格)/购买一股新股所需的认股权数
(二)增发新股
区别 |
公开增发 |
非公开增发 |
增发 对象 |
没有特定的发行对象,股票市场上的投资者均可以认购 |
(1)机构投资者:大体可以划分为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 ①财务投资者:通常以获利为目的,通过短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适时套现,实现获利的法人,他们一般不参与公司的重大的战略决策。 ②战略投资者:他们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上市公司通过非公开增发引入战略投资者不仅获得战略投资者的资金,还有助于引入其管理理念与经验,改善公司治理。 (2)大股东及关联方: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关联方。 |
增发新股的规定 |
(1)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3)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除金融企业外,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
非公开增发没有过多发行条件上的限制,一般只要发行对象符合要求,并且不存在一些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均可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
增发新股的定价 |
按照“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的原则确定增发价格。 |
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
增发新股的认购方式 |
通常为现金认购。 |
不限于现金,还包括权益、债权、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非现金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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