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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战略联盟的类型
(环球网校提供企业战略联盟)企业战略联盟的类型多种多样,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战略联盟进行不同的分类。
从股权参与和契约联结的方式角度来看,可以将把企业战略联盟归纳为以下几种重要类型。
1、合资企业(JointVentures)
合资企业是战略联盟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它是指将各自不同的资产组合在一起进行生产,共担风险和共享收益,但这种合资企业与一般意义上的合资企业相比具有一些新的特征,它更多地体现了联盟企业之间的战略意图,而并非仅仅限于寻求较高的投资回报率。
2、相互持股投资(EquityInvestments)
相互持股投资通常是联盟成员之间通过交换彼此的股份而建立起一种长期的相互合作的关系。与合资企业不同的是,相互持有股份不需要将彼此的设备和人员加以合并,通过这种股权联结的方式便于使双方在某些领域采取协作行为。
它与合并或兼并也不同,这种投资性的联盟仅持有对方少量的股份,联盟企业之间仍保持着其相对独立性,而且股权持有往往是双向的。
3、功能性协议(FunctionalAgreement)
这是一种契约式的战略联盟,与前面两种有股权参与的方式明显不同,有人称为无资产性投资的战略联盟。它主要是指企业之间决定在某些具体的领域进行合作。
最常见的形式包括:技术交流协议——联盟成员间相互交流技术资料,通过“知识”的学习以增强竞争实力;合作研究开发协议——分享现成的科研成果,共同使用科研设施和生产能力,在联盟内注入各种优势,共同开发新产品;生产营销协议——共同生产和销售某一产品,这种协议并不是使联盟内各成员的资产规模、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发生变化,而仅仅通过订立协议来对合作事项和完成时间等内容做出规定,成员之间仍然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甚至在协议规定的领域之外相互竞争;产业协调协议——建立全面协作与分工的产业联盟体系,多见于高科技产业中。
相对于股权式战略联盟而言,契约式战略联盟由于更强调相关企业的协调与默契,从而更具有战略联盟的本质特征。其在经营的灵活性、自主权和经济效益等方面比股权式战略联盟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相对而言,股权式战略联盟有利于大企业的资金实力,并通过部分“拥有”对方的形式,增强双方的信任感和责任感,因而更利于长久合作,不足之处是灵活性差。
契约式战略联盟具有较好的灵活性,但也有一先天不足,如企业对联盟的控制能力差、松散的组织缺乏稳定性和长远利益、联盟内成员之间的沟通不充分、组织效率低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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