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财务、会计
第八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
一、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
1、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相关知识点:(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提前20日通知; (3)董事会会议:提前10日通知。
3、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二、利润分配
1、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3、公积金的分类
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又称为附加资本或准备金。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两类。
(1)盈余公积金是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两种。
①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l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②任意公积金按照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
(2)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如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应当列入资本公积金。
4、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例如: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法定公积金60万,留存的法定公积金=100*25%=25万,所以,可以转增60—25=35万资本。
第九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一、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作出的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对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3、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1、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口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原规定:90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链接】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
A、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l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答案】A
2、债权、债务的承担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节公司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组
(1)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
(3)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5)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相关知识点:公司合并、减资: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例题1】大城有限公司因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而解散,成立了清算组进行清算,下列有关大城公司清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清算组应该由股东或董事组成
B、清算组有权在清算期间以清算组为原告起诉债务人
C、清算组有权在留足清偿资金后将公司的财产按照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D、清算组有权对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答案】BD
【解析】根据公司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选项A错误;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选项C错误;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选项D正确;(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