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二)各章知识内容简介
1.法律的基础知识
本章共五节,第一节,介绍法律的一般理论,主要讲解民法知识。第二节介绍法律行为制度,意思表示,成立与生效,无效,可撤销,附条件,附期限,理论性强,要理解。第三节,代理制度。第四节,诉讼时效制度,注意适用对象,分类,除斥期间,起算,中止中断事由,技术性规范多。第五节,民事诉讼与仲裁,属于解决争议的途径。
2.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法
主要介绍两种非法人企业,特别是合伙企业,有其他种类。
3.外商投资企业法
这章有难度,出资期限,方式,审批程序,企业变更方式,股权变更,合并分立,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境内企业,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特殊目的公司,战略投资等,相当重要,也是理解有困难的。第二节,合营企业,第三节合作企业,第四节外资企业,相对简单。
4.公司法
重点章,主要关注公司法基本理论,有限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特殊形式(一人,国有独资),股份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股份转让的限制,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独立董事,要全面掌握。
5.证券法
主要是发行制度,股票和债权的条件,交易制度,转让限制,收购制度中一致行动人和权益披露,信息披露。
6.企业破产法
全章逻辑性强,不能割裂。申报受理,管理人制度,撤销权,抵销权,取回权,别除权,债权人申报,会议制度表决,重整,和解,破产清算中的财产分配。做好综合题准备。
7.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新法新规则,有些内容过去考生从未接触过,第一步看懂听懂,第二步重要内容才能运用,第三步考试从新原则的体现。
8.物权法
理论难度大,上课要多听几遍,所有权理论,用益物权理论,担保物权理论,要做好综合题准备。
9.合同法(总则)10.合同法(分则)
要一起学,有一定感性认识,但不一定能上升到理论高度去运用,出题时不回答,好像懂了其实不然,总则要学好,这是民法中债权理论的最重要的反映,也是最灵活及最难把握的部分,处处是考点,都是出综合题的素材,分则是有名合同的运用,关注重点合同。
11.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全新内容,很多是金融领域的专业词汇,看懂不容易,但不是重点章。
1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3.票据法律制度
结算制度,票据和票据之外的结算方式,放在一起学容易理解,掌握,是注会考生的传统内容,可适用历年试题检查自己的学习效果。
14.工业产权法
比较特殊,记忆多,常与技术合同一起出综合题。
15.竞争法
基本理论要听懂,记忆内容多,理解有难度,很多内容是大家第一次接触,没有可依据的试题及经验,要下功夫掌握。
(三)题型题量
1.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1分。
2.多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39分。
3.综合题共2题,共30分。
相关推荐:新制度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汇总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