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考点3】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界定(P16-20)
表1-1
|
合同 |
其他单方民事行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
(1)一般情况下无效
(2)特殊情况下有效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有效。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行为有效。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
效力待定 |
无效 |
胁迫、欺诈 |
①损害国家利益:无效
②不损害国家利益:可撤销 |
无效 |
乘人之危 |
可撤销 |
无效 |
双方恶意串通 |
无效 |
|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 |
无效 |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无效 |
|
重大误解 |
可撤销 |
|
显失公平 |
可撤销 |
【解释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纯获益的合同直接有效,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直接有效,其他情况则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P368)
【解释2】考生应同时注意“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界定。(P368)
【例题1】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有(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
B、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C、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D、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
【答案】BCD
【解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与、奖励、获得报酬等纯获益的行为属于有效行为。
【例题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因乘人之危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因胁迫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答案】CD
【解析】(1)选项AB: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不论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选项C: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撤销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3)选项D: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不论损害国家、集体还是第三人的利益,均属于无效合同。
【例题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2006年)
A、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的附条件民事行为
D、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答案】B
【解析】(1)选项AD: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选项C:所附条件尚未成就,民事行为尚未生效,谈不上无效。
相关推荐:200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复习笔记:公司法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