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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精选试题解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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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如果行为人故意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说明存在欺诈,行为人可主张行为无效

  B.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一般以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为准,法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的范围相适应

  C.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将一定条件下的发生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是否发生的根据

  D.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亦当然不能生效;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丧失

  【答案】B【解析】A选项中,“行为人可主张行为无效主是错误的,应当是善意的相对文或第三人,可根据情况主张行为无效。C选项中,对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解释不全面,其既可附生效条件也可附解除条件。D选项中,前一句表述是正确的,后一句表述是不正确的,因为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丧失。B选项的表述虽然是正确的,但还应注意自然人与法人的行为能力的要求不同。

  2.某公司老板向其职员许诺:若该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则加薪5%。该行为是( )。

  A.附生效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C.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虽然1年是时间,但在本题不是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因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这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不同。该职员是否能在该公司工作满1年,是不确定的,不属于必然到来的事实。

  3.下列关于无效民事行为效力的论述中,错误的是( )。

  A.无效的民事行为,从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B.民事行为部分无效,整个民事行为均归于无效

  C.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原物灭失的,应当折价补偿

  D.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程度及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无效民事行为。部分无效的民事行为的无效部分从行为开始即无法律约束力,而其余部分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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