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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冲刺串讲(12)

考试吧整理了“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冲刺串讲”,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备战2010注册会计师考试

  【考点复习】银行卡的申领与使用----5

  1.在单位卡的使用过程中,其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卡的持卡人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2.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严禁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账户。

  【考点复习】银行卡的风险管理---6

  (1)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

  (2)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

  (3)外币卡的透支额度不得超过持卡人保证金(含储蓄存单质押金额)的80%。

  (4)从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发生的180天(含180天,下同)以上的月均透支余额不得超过月均总透支余额的15%。

  (5)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考点复习】电子支付---7

  1.客户提出终止电子支付协议或银行停止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应当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客户的申请资料,保存期限至电子支付业务终止后5年。

  2.在客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前,发起行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在提示客户对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的前提下,对客户身份和电子支付指令再次进行确认,并应能够向客户提供纸质或电子交易回单,同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保存至交易后5年。

  3.限制电子支付的金额。

  (1)银行通过互联网为个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除采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安全认证方式外(例如工行的U盾或密码卡,中行的动态密码),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

  (2)银行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其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银行与客户通过协议约定,能够事先提供有效付款依据的除外;

  4.对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纸介质或磁性介质的方式进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并方便调阅。

  【考点复习】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8

  (1)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申请人未能足额交存票款,对尚未扣回的承兑金额按每天5 计收罚息。

  (2)收款单位对同一付款单位发货托收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银行应暂停其向该付款单位办理托收;付款单位违反规定无理拒付,对其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3)付款单位到期无款支付,逾期不退回托收承付有关单证照应付的结算金额对其处以每天5 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并暂停其向外办理结算业务。付款人对托收承付逾期付款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天5 计扣赔偿金等。

  【考点复习】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9

基本存款账户

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该账户主要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一般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针对不同的专用资金有不同的使用范围。

临时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个人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有三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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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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