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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94)

2011注册会计师考试预计将于9月10日-11日举行,考试吧提供了“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讲义”,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

  五、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1、票据的伪造(2002年综合题、2008年单选题、2009年原制度综合题)(P511)

  (1)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于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2)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3)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相关链接1】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的,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但是,如果付款人明知持票人不是真正票据权利人,则不得向持票人付款,否则应自行承担责任。

  【相关链接2】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审查义务仅限于汇票形式上的审查,而不负责实质上的审查。如果付款人未尽审查义务,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票据付款,或者存在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付款的,付款人的义务不能免除,其他债务人也不能免除责任。

  【例题1·单选题】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

  【解析】(1)选项A:由于伪造人甲在票据上根本没有以自己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2)选项B: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乙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3)选项CD:丙和丁属于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例题2·多选题】下列有关票据伪造的表述中,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票据的伪造仅指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B、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C、善意的且支付相当对价的合法持票人有权要求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

  D、票据伪造人的伪造行为即使给他人造成损害,也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C

  【解析】(1)选项A: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两种;(2)选项B: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3)选项C: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于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4)选项D: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2、票据的变造(2004年综合题、2008年单选题)(P511)

  (1)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解释】被变造的票据仍然有效,因此在票据上签章的当事人肯定要承担票据责任。

  (2)变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例题1·单选题】甲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2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乙,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将票面金额改为5万元后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8年)

  A、甲、乙、丁对2万元负责,丙对5万元负责

  B、乙、丙、丁对5万元负责,甲对2万元负责

  C、甲、乙对2万元负责,丙、丁对5万元负责

  D、甲、乙对5万元负责,丙、丁对2万元负责

  【答案】C

  【解析】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2万元)负责;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5万元)负责。

  【例题2·单选题】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乙、丙、丁依次是背书人,戊是持票人。戊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发现该汇票的金额被变造。经查,乙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丁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乙、丙、丁对汇票金额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丁均只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B、甲、乙、丙、丁均需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C、甲、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丙、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D、甲、乙、丙就变造前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丁就变造后的汇票金额对戊负责

  【答案】D

  【解析】如果当事人(甲、乙)签章在变造之前,应按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如果当事人(丁)签章在变造之后,则应按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如果无法辨别当事人(丙)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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