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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1·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2001年)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汇票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其后手仍进行了背书转让。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2007年)
A、不影响承兑人的票据责任
B、不影响出票人的票据责任
C、不影响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D、不影响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D
【例题3·多选题】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张某,张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对其行使追索权的有( )。
A、丁某 B、乙公司 C、甲公司 D、丙银行
【答案】AB
【解析】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甲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丁某)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张某),不负担保责任。
【例题4·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B、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C、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D、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对于背书人的“禁止背书”,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但不影响背书本身的效力;(2)选项B:背书不得附条件,否则所附条件无效,但背书有效;(3)选项CD: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6、法定禁止背书(2006年多选题)
(1)汇票已经被拒绝承兑
(2)汇票已经被拒绝付款
(3)超过付款提示期限,其票据权利中的付款请求权已经丧失的
【解释】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例题1·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禁止背书转让汇票的情形有( )。(2006年)
A、汇票未记载付款地的
B、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
C、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D、汇票被拒绝付款的
【答案】BCD
【例题2·多选题】持票人甲将付款提示期限已经到期的汇票背书转让给乙。次日,乙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为由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不得将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汇票背书转让
B、甲可以将该汇票背书转让,且不承担票据责任
C、汇票已转让故应由乙独立承担汇票责任
D、甲应当向持票人乙承担汇票责任
【答案】AD
7、委托收款背书
(1)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未取得票据权利,因此不能转让。
(2)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8、质押背书
(1)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而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因此,质权人并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得将其转让。
(2)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3)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2004年单选题)
【例题1·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2004年)
A、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的
B、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粘单上签章的
C、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但是未记载背书日期的
D、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担保”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下列关于票据文义记载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2008年)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B、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的,通过贴现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D、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对于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D: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例题3·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背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背书日期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B、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D、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可以再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答案】C
【解析】(1)选项A:背书日期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到期日前背书;(2)选项B: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背书取得票据权利;(3)选项C: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4)选项D:委托收款背书的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但未取得票据权利,不能再背书转让汇票权利;如果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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