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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
2.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分类
(1)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延缓条件等同于“生效条件”和“停止条件”。条件成就时,法律行为才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行为因此而归于无效。
提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时,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设定一定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效力发生或消灭前提的民事法律行为。
1.延缓期限也称始期。在始期届至之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停止的,在期限到来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方始发生,故也称停止期限。如签订合同注明“自明年1月1日生效”,该期限就是该合同的始期。
2.解除期限也称终期。这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在终期届至时,既有的效力便告解除。如合同条款中约定“本合同于明年底终止”,明年底就是该合同所附的终期。
【例题·多选题】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协议规定:如果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将租用乙的两居室。这一民事行为( )。
A.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甲在三个月内与丙结婚是不确定的事实,所以双方所做约定是条件,并且是延缓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例题·单选题】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成立并生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因为条件没有成就,合同成立但没有生效。虽然乙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但是,乙还没有实施行为的时候,甲的不知情的儿子把喜鹊打跑了,因此,不属于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情形,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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