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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第4章(3)

考试吧搜集整理了“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夯实基础,扎实巩固各章知识点,充分备考。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公司组织机构是代表公司活动,行使相应职权的权力机关、决策机关、监督机关和执行机关所组成的公司机关。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法规定的,具有强制性,也是公司得以设立的必要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一)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相关考点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相关考点2】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相关考点3】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相关考点4】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1.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上述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是( )。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C.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D.监督董事在执行职务时违法的行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本题A选项是董事会的职权;C、D选项是监事会的职权。

  2.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定期会议一般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后召开,每年召开一次。

  (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原文”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形式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的有( )。

  A.1/2以上的股东提议

  B.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C.1/3以上的董事提议

  D.监事会提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会的会议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A选项的错误在于1/2以上的股东不一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

  3.股东会的召集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股东会决议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其他决议,经出席会议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相关考点1】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相关考点2】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决议,按债权类型分组进行表决,由出席会议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为该组通过。

  【考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2003年试题)

  A.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B.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C.对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D.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例题·多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20万元、丙出资60万元、丁出资10万元,公司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当股东会对与其他公司合并的议案表决时,下列情形不能通过的有( )。

  A.甲、乙同意,丙、丁反对

  B.甲、乙反对,丙、丁同意

  C.甲、乙、丁同意,丙反对

  D.乙、丙、丁反对,甲同意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会特别决议。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表决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丙与丁合计占70%的表决权,大于2/3,可以通过。

  5.股东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

  (1)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2)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法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考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2007年试题)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内容的撤销。根据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因此选项A不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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