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托业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零起点法语 | 零起点德语 | 零起点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 驾驶员
网络编辑 | 公共营养师 | 国际货运代理人 | 保险从业资格 | 电子商务师 | 普通话 | 企业培训师
营销师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化工工程师 | 材料员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注册会计师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第6章(3)

考试吧搜集整理了“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夯实基础,扎实巩固各章知识点,充分备考。

  查看汇总: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汇总

  第三节 管理人制度

  一、管理人制度的一般理论

  1.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广义的管理人则还在和解、重整程序中承担管理、监督工作。《企业破产法》使用是广义的管理人概念,所以称为管理人,而不是破产管理人。

  2.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3.作为债务人财产的管理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各国的破产立法中,均规定由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具有较高社会诚信力的专业人士担任管理人。

  二、管理人的资格与指定

  (一)管理人的资格

  1.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注册会计师中,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有( )。(2009年试题·旧)

  A.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

  B.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C.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

  D.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作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管理人的资格。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A未超过3年,因此不得担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属于个人管理人中的利害关系人,应予以回避,选项B属于这种情况,应予以回避;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应该予以回避,选项C中丙虽然负债数额巨大,但不涉及债务人公司,因此可以担任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此选项D应予以回避。

  3.可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的案件范围:

  (1)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已经成立的清算组,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

  (2)纳入国家计划的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案件。

  (3)有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时成立清算组的,主要是指《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等规定的金融机构破产。

  (4)其他。

  4.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考题·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可以担任管理人的是( )。(2008年试题)

  A.与债权人有尚未了结债务的人

  B.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

  C.破产案件受理的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

  D.破产案件受理前2年内曾担任债务人法律顾问的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管理人的资格。根据《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如B选项;……(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又根据《指定管理人规定》规定: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利害关系:①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如A选项;……④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如D选项;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C选项可以担任管理人。

  【考题·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的企业破产案件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2009年试题·新)

  A.事实清楚

  B.标的额较小

  C.债权债务关系简单

  D.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个人担任管理人。根据规定,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

  5.管理人因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情形

  (1)对于社会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属于有利害关系:

  ①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②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③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④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⑤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2)对于清算组成员的派出人员、社会中介机构的派出人员、个人管理人,除上述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也属于有利害关系:

  ①具有本规定第23条规定(即上述5条)情形;

  ②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④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1 2 3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随章测试题17套

  2012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随章测试题12套

  2012年注册会计师《审计》随章测试题29套

文章搜索
徐经长老师
在线名师:徐经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PAcc...[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