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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
(一)专利权的终止
1.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在期限届满前失去法律效力。专利权终止后,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终止:
(1)专利权的期限届满;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的;
(4)专利权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考题·多选题】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有( )。(2005年试题)
A.专利权人有严重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B.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C.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
D.专利权人拒绝执行已经生效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专利权的终止。
(二)专利权的无效
1.专利权无效的概念和理由
专利权无效是指已经取得的专利权因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根据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请求,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核后被宣告无效。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关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或专利申请文件修改范围的规定;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先申请原则和单一性原则;
(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或者属于依照《专利法》关于申请在先取得专利权的规定而不能取得专利权的项目。
2.专利权宣告无效的程序
(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书,并说明理由。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3)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效力
(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3)依照上述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七、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1.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布的实施专利的一种强制性许可方式。申请人获得这种许可后,不必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实施专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3)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4)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
(5)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
3.程序,7小点
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将强制许可请求书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或者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前,应当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拟作出的决定及其理由。
4.限制,4小点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5.争议的解决方式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多选题】经法定程序,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强制许可甲企业实施乙公司某项发明。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可以不经乙公司同意实施该发明
B.甲企业可以不向乙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C.甲企业不得许可他人实施该发明
D.甲企业在一定区域内享有该发明独占的实施权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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