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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辅导讲义:第5章(4)

  查看汇总:2012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辅导讲义汇总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与交易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

  1.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

  2.封闭式基金是指经核准的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

  (一)基金财产

  1.基金财产的独立性

  (1)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4)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

  (5)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6)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2.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1)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

  基金财产的使用限制;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二)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三)基金托管人(商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9年)

  A.甲基金管理公司为销售基金,向购买人承诺收益

  B.乙商业银行同时担任某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C.丙商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D.丁基金管理公司为获取高收益,用基金财产投资于某高科技普通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关系。(1)选项A: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2)选项B: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不得相互出资或者持有股份;(3)选项C:基金托管人应当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4)选项D:基金财产不得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集基金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能召集的,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50%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通过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通过:①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②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普通决议)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①转换基金运作方式;②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③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特别决议)

  【例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

  A.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

  B.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C.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D.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基金持有人大会相关知识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①转换基金运作方式;②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③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特别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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