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注册会计师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讲义:第2章(2)

第 1 页: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 2 页:二、普通合伙企业
第 5 页:三、有限合伙企业
第 7 页: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六)入伙和退伙(运用)

  1.入伙

  (1)入伙的条件和程序。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新旧合伙人权利义务相同。

  2.退伙

  (1)退伙的原因。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自愿退伙可以分为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两种。

  关于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记忆提示】类似违约行为,除非有特殊重大情况,否则不允许提前退伙。

  关于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记忆提示】随时可以退伙,但应考虑到合伙企业自身的利益。

  法定退伙,是指合伙人因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而退伙。法定退伙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两类。关于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记忆提示】三种情况:主体不存在,无经济能力,丧失资格。)此外,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特别提示】丧失行为能力并不必然导致退伙。)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有( )。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依法被宣告破产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选项B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合伙人当然退伙。

  关于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记忆提示】法定事由+约定事由;不孝、不忠、不义。

  (2)退伙的效果。分为两类情况:一是财产继承;二是退伙结算。

  关于财产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记忆提示】相当于合伙人变更或合伙份额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①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②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③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记忆提示】两种情形:不愿、不能。)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记忆提示】类似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处理。)若有数个继承人,数人只能作为一个整体继承被继承人的合伙份额,否则就会破坏合伙企业原有的结构。

  关于退伙结算,除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情形外,①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记忆提示】结清债权债务,有利润则分配利润,有损失则分担损失。)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③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分担亏损,即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记忆提示】防止以退伙为名逃避债务,也防止隐形债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因车祸去世,甲妻丁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丁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B.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

  C.丁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丁退还甲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丁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关于财产继承,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因此选项B正确。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记忆)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l)责任承担。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记忆提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债务,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防止竞争对手的奸细。其他,无限连带责任。毕竟还是普通合伙企业。

  (2)责任追偿。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记忆提示】无论是不是奸细,都要用家法予以处罚。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记忆提示】通过保险分散奸细的风险。

  【例题·单选题】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丙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均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甲、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选项D正确。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预习计划表

  2012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2012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免费提醒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注册会计师名师都在这里!
徐经长老师
在线名师:徐经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