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利权的客体(记忆)
(一)发明
1.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利用自然规律而进行的创造。发明与发现不同,发现是对自然规律本身的新的认识,并不是利用。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方案。
2.发明的分类
发明一般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类。具有如下法律意义:(1)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同的发明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有所不同,其撰写内容也有所不同。(2)在取得专利权后,因发明种类不同,专利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权的效力范围也不同。对产品专利来说,产品发明专利权仅及于其产品本身;对方法专利来说,方法发明专利权不仅及于其方法本身,而且及于用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发明的种类不同而导致其举证责任不同。一般情况下,产品发明专利被侵权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原告一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被授予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被告一方。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二)实用新型
1.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征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特征:(1)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3)实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 。
2.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
关于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参见下表:
— |
发明 |
实用新型 |
保护的范围 |
既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方法;发明的产品没有任何特殊要求 |
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实用新型的产品要求具有固定的形状或构造 |
对创造性要求 |
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
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审查程序 |
既要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还要对发明专利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
采用形式审查制度,即只审查形式内容而不审查实质内容 |
保护期限 |
保护期限为20年 |
保护期限为10年 |
(三)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具有如下特征:(1)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相结合 。(2)外观设计必须能在产业上应用。(3)外观设计富有美感。
四、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记忆)
(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符合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公开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出版物公开或书面公开;二是使用公开;三是其他方式的公开。公开的地域标准是世界性标准。公开的时间标准,我国采取的是申请日的时间标准,即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特别提示】在期刊上发表丧失新颖性)
【例题·多选题】甲于2008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个关于吸尘器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甲申请专利之前发生的下列事实中,不会影响甲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有( )。
A. 2008年3月15日,甲在中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这种吸尘器
B. 2008年4月10日,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在一个学术会议上公布了该发明
C. 2008年5月12日,甲在国家商务部组织召开的一个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介绍该发明的演讲
D. 2008年6月18日,甲在某国际性学术刊物上首次刊登了介绍该发明的学术论文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专利丧失新颖性的例外。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如选项A;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如选项C;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如选项B。因此答案为ABC选项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实用性一般具备三个条件:(1)具有可实施性。(2)具有再现性。(3)具有有益性。
(二)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符合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三)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不包括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注意: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例题·多选题】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有( )。
A.医疗器械
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设计
C.动植物新品种的培育方法
D.智力活动的规则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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