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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辅导讲义(10)

来源:考试吧 2013-10-11 9:27:29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四、善意取得制度

  (一)动产善意取得

  1.动产善意取得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1)依法律行为转让所有权;(2)转让人无处分权;(3)受让人为善意;(4)以合理的价格转让;(5)物已交付;(6)转让人基于真权利人意思合法占有标的物。

  提示: 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

  ①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②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2.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1)在原权利人与受让人之间,原权利人丧失标的物所有权,而受让人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获得标的物所有权。

  (2)在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由于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原权利人无权要求让与人返还原物,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让与人返还不当得利。

  (二)不动产善意取得

  1.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与动产相似。

  2.不动产特别规定

  (1)动产善意取得以交付为要件,是因为交付占有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对于不动产,则应以登记为要件。

  (2)善意取得不动产,不消除不动产上其他已登记之物权,此与动产不同。原因在于,善意取得所有权仅导致登记簿上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其他已登记的限制物权则不受影响,故继续存在于登记簿中。

  解释:结合《物权法》第106条、107条、108条的规定,在注会考试中,要注意如下问题:

  (1)构成要件上,现在物权法不再强调只有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而是规定不动产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

  (2)根据现行的《物权法》规定,赃物不得适用善意取得。遗失物、漂流物、隐藏物、埋藏物适用同样规则。

  (3)善意取得不但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也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押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例题·单选题】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2)A项符合该款规定,构成善意取得;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BC两项均为质权的善意取得;D中的第三人接受赠与,属于无偿取得,不构成善意取得。

  五、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式

  (一)先占

  所谓先占,就是以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

  (二)拾得遗失物

  1.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2.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 遗失物“自发布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时,归还失物的拾得人还享有悬赏广告所允诺的报酬请求权。

  提示: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同样适用关于遗失物的规则。

  (三)添附

  添附是附合、混合与加工的总称。原物经过添附而成新物,所有权仍为一个,因而需要确定添附之后物的所有权归属。

  1.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构成不可分割的一物,称附合。包括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与动产附合于动产两种情形。

  2.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因相互混杂或交融,难以识别或识别于经济上不合理,从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混合而成的新物,由原物价值较大的一方取得所有权。若原物价值相当,则发生共有。

  3.加工,是指对他人之物加以制作或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更高价值之物,因而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加工物所有权的归属,依加工所生成的新价值是否大于原物价值而定:大于者,由加工人取得;否则,由原物所有人取得。

  【例题·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可以适用先占取得的物是( )。

  A.遗失的手表

  B.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

  C.房屋

  D.所有人抛弃的动产

  『正确答案』D

  【例题·多选题】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 )理由支持其请求。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ABC:拾得遗失物、赃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选项D: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是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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