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独立性
一 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1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没有防范措施。
2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
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调离、处置利益、复核等等)。
3适用范围:通过事务所退休金计划拥有。
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4适用范围:项目合伙人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其直系亲属。
没有防范措施。
5适用范围: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或其直系亲属。
除非他们的参与程度很低,否则没有防范措施。
6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与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处于同一分部的其他合伙人及其直系亲属,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或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作为信托业务的受托人。
只有符合下列条件时,才允许拥有上述利益:1 不是信托业务的受益人。2 该经济利益对该信托不重大。3 该信托对审计客户不会产生重大影响。4 对与审计客户经济利益有关的投资决策没有重大影响。
二 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
适用范围: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合伙人或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
只有取得该经济利益是该直系亲属作为审计客户的雇员所享受的权利,并且必要时可以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就不应视为损害了独立性。但是,如果该直系亲属拥有或取得了处置该经济利益的权利,或者在股票期权中,有权行使期权,则应当尽快处置或放弃该经济利益。
三 与审计客户同时在某一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如果该利益对任何一方都是重大的,且审计客户可以对该实体产生重大影响,则没有防范措施。
四 与审计客户的利益相关者(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具有控制权的所有者)同时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应当通过下面几项来判断是否产生自身利益威胁:1 该成员在审计项目组中的角色。2 该实体的所有权是有少数人持有还是广泛持有。3 该利益是否使得投资者能够控制该实体或对其施加重大影响。4 经济利益的重要性。
五 在可以对审计客户施加控制的实体中拥有直接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没有防范措施。
六 其它相关人员在审计客户中拥有任何已知的经济利益,。比如事务所其他合伙人和专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与项目组成员关系密切的人员等。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七 从审计客户处获得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
1 如果事务所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应该立即处置全部直接利益和处置足够的间接经济利益以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
2 如果是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获得这些经济利益,该成员应该立即处置全部直接利益和处置足够的间接经济利益或者被调离。
3 如果是非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获得这些经济利益,应该立即处置全部直接利益和处置足够的间接经济利益以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在处置前事务所应当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范措施。
八 从银行或类似机构等审计客户处取得贷款或由其作为担保人。
1 如果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不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提供贷款或担保,没有防范措施。
2. 如果事务所按照正常的贷款程序、条款和条件,并且该贷款对审计客户或接受贷款的师事务所是重大的,可以采取防范措施(由网络中未参与审计业务且未接受该贷款的注册会计师复核所执行的工作等)降低威胁。
3. 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从银行或类似机构等审计客户取得贷款,或由这些客户作为贷款担保人,只要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取得贷款或担保,就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九 从非银行或类似机构等审计客户处取得贷款或为其作为担保人。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除非对各方客户均不重大,否则没有防范措施。
十 向审计客户提供贷款或为其提供担保。
适用范围: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除非对各方均不重大,否则没有防范措施。
十一 在银行、经纪人或类似金融机构等审计客户开立存款或交易账户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只要账户是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开立的,就不会对独立性产生威胁。
十二 与审计客户或其利益相关者(董事、管理层等)在某股东人数有限的实体中拥有利益。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不会产生威胁:1 这种商业关系对于各方均不重要;2.拥有的经济利益对投资者并不重大;3 该经济利益没有使得投资者能够控制该实体
十三 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
适用范围: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或其直系亲属。
如果交易过程正常、公平,通常不会对产生威胁。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1.放弃交易或减少交易的金额;2.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十四 是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或其曾在业务期间或财务报表所涵盖期间内处于上述职位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直系亲属。
只有将该人员调离才能将对独立性的威胁降至可接受水平。
十五 在客户中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施加重大影响。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直系亲属。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将该成员调离;合理安排职责,使该成员不处理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十六 是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将该成员调离;合理安排职责,使该成员不处理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十七 与某人具有亲密关系,虽然该人员并非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但该人员是审计客户的董事、管理层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的某个成员。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将该成员调离;合理安排职责,使该成员不处理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人员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十八 与审计客户的董事、管理层或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之间存在个人或家庭关系
适用范围:会计师事务所中非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合伙人或员工。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职责;2.由项目组之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复核已执行的相关审计工作。
十九 加入了审计客户,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且与会计师事务所仍然保持着重要联系。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的前任成员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
没有防范措施。
二十 加入了审计客户,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但该人员与其以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没有重要联系。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的前任成员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修改审计计划;.向审计项目组委派经验更丰富的人员;由项目组之外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复核前任审计项目组成员已执行的工作。
二十一 加入了某一实体,而该实体后来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适用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
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二十二 拟加入审计客户,且仍在参与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应当要求审计项目组成员在与客户进行雇用洽商时向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通报。在接到该通报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威胁的重要程度。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成员。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将该人员调离审计项目组;复核该人员在审计项目组时所做的重大判断
二十三 加入了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
适用范围:某一关键审计合伙人。
除非该合伙人停止作为关键审计合伙人之后,该公众利益实体发布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不少于十二个月,并且在财务报表审计时该合伙人已不再是审计项目组成员,否则没有防范措施。
二十四 加入了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
适用范围: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所长、管理合伙人、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除非该主任会计师(所长、管理合伙人、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
离职已超过十二个月,否则没有防范措施。
二十五 担任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
适用范围:由于企业合并的原因,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主任会计师(所长、管理合伙人、首席执行官或同等职位的人员)、关键审计合伙人。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可认为独立性未受到损害:1当接受该职务时,并未预料到会发生企业合并; 2.该前任合伙人在会计师事务所中应得的福利或报酬都已得到全额支付,或福利或报酬是按照预先确定的固定金额支付且尚未支付的金额对会计师事务所并不重要;3.该前任合伙人未继续参与且在他人看来未继续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或专业活动;4.就该前任合伙人在审计客户中所处的职位与治理层进行讨论。
二十六 审计客户向会计师事务所借调员工,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提供这样的帮助,但只能提供短期借调并且借调员工不应为审计客户提供不允许提供的非鉴证服务或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
二十七 在审计报告涵盖的期间内,曾经是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是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成员。
没有防范措施。
二十八 在审计报告涵盖期间以前,曾经是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可以对客户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编制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
适用范围:审计项目组成员。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对该人员担任审计项目组成员时所执行的工作进行复核。
二十九 兼任审计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范围: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
没有防范措施。
三十 担任审计客户的公司秘书。注意:第一,如果仅承担日常性和行政事务性的责任和行动,如编制会议记录和保法定申报表,且与此相关的所有决策由管理层作出,会计师事务所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威胁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第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日常性和行政事务性的服务以支持公司秘书职能,或提供与公司秘书行政事项有关的建议,只要所有相关决策均由客户管理层作出,通常不会损害独立性。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除非:第一,仅承担日常性和行政事务性的责任和行动,如编制会议记录和保法定申报表,且与此相关的所有决策由管理层作出。第二,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日常性和行政事务性的服务以支持公司秘书职能,或提供与公司秘书行政事项有关的建议,所有相关决策均由客户管理层作出。否则,没有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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