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精讲:第十章(2)

来源:考试吧 2015-04-22 11:19:36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在备考,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方便广大考生备考!更多注会考试资料请关注“566注册会计师”微信!

  点击查看: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汇总

  第二节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法律制度

  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

  1.事业单位

  (1)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2)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

  (1)以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有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国有企业的财产(不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工会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所有制企业

  (1)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

  (2)国有企业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独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界定为国有资产。

  (3)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全部界定为国家股。在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4)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国有单位只提供担保(未履行担保责任)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国有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者协商转为投资。

  (5)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照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中方投资者职工的工资差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可分配利润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照出资比例所占的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5)企业清算或者解散时,馈赠或者无偿留给中方投资者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5.股份制企业

  (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3)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国有单位按照出资比例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产权纠纷处理程序

  1.国有单位之间的产权纠纷

  国有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者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和裁定(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但最终裁定权由国务院行使。

  2.国有单位与非国有单位的产权纠纷

  由国有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关注"566注册会计师"微信,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资讯、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注册会计师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微信搜索"566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QQ群

  相关推荐:

  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汇总

  2015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全真机考试题及答案汇总

  中注协:2014年注册会计师真题及答案汇总(各科目)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会计
共计41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42207人在学
审计
共计252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688人在学
税法
共计32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90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64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623人在学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共计249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31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年考试还有
2025考试时间:8月23-24日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