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chenyingting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
考试吧提醒:下载注会万题库,立即进入刷题模式>>
【知识点】合伙企业清算
1.清算人
自行清算 |
(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
强制清算 |
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2.债权申报: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口诀】清算一路三四五
3.清算顺序: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补偿金→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1)路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2)责任: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加注会学习规划师微信 | "wantiku123"(一对一指导) |
---|
【免费下载注册会计师题库,真题+预测题免费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