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考点(54)

来源:考试吧 2017-12-14 15:07:10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考点”,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指导,请微信搜索“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或关注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获取注会学习规划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免费做题、免费学直播课

  点击查看: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预习考点汇总

考试吧提醒:下载注会万题库立即进入刷题模式>>

  【所属章节】

  《经济法》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留置权

  【知识点】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1)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不包括不动产,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债权人谈不上留置权。

  (2)必须是债权人“合法占有”的动产,如果因侵权行为“非法占有”的,不能产生留置权。

  2.债权已届清偿期

  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者返还所占有的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相关链接】预习例题: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例题·单选题】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答案】A

  【解析】(1)选项BC:不属于“合法占有”的动产;(2)选项D:债权未到期。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注册会计师通关
获取注会精华复习资料
获取最新注会考试资讯
获取历年注会真题试卷
获取注会仿真内部资料

注会万题库下载|微信搜“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编辑推荐: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通知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

  考试吧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会计
共计41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42207人在学
审计
共计252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688人在学
税法
共计32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90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64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623人在学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共计249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31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年考试还有
2025考试时间:8月23-24日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