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9)

来源:考试吧 2018-06-12 16:02:21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指导,请微信搜索“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或关注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获取注会学习规划

扫描/长按下面二维码
免费做题、免费学直播课

  点击查看: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概论汇总

考试吧提醒:下载注会万题库立即进入刷题模式>>

动产、权利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交付生效;

2)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3)应收账款(不包括有价证券的付款请求权)

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4)基金份额、股权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时设立

以其他股权出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时设立

  4.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

  1)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提示:质权人同意的除外。2)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留置

  (一)留置权的成立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

  1)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提示: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不再局限于特定的合同关系,其他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法律关系也可以产生留置权。

  (二)留置权的效力

  1.留置权的效力还及于从物、孳息和代位物。抵押权一般不及于孳息;

  2. 留置权>登记的抵/质押>未登记质押>未登记抵押;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三)1.给债务人确定“2个月以上”的履行期限。2.优先受偿。不能直接给,要拍卖折价。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注册会计师通关
获取注会精华复习资料
获取最新注会考试资讯
获取历年注会真题试卷
获取注会仿真内部资料

注会万题库下载|微信搜“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相关推荐: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指导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8年注册会计师《各科目》每日一题大汇总

  2005-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热点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会计
共计41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42207人在学
审计
共计252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688人在学
税法
共计32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90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64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623人在学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共计249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31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2年考试还有
2022考试时间:8月26-28日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