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20年注会cpa经济法知识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来源:考试吧 2020-4-20 10:47:33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2020年注会cpa经济法知识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资料,请访问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或微信搜索“万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2020年注册会计师《各科目》知识点汇总

  【内容导航】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所属章节】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根据《物权法》第5条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解释1】(1)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行为无效;(2)行为人违反“内容法定”原则,设定与法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行为无效。

  【解释2】《物权法》第5条所称“法律”,不限于《物权法》,包括一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但不包括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亦不包括司法解释与司法判例。

  【解释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体现了物权与债权的基本区别。物权法定原则旨在限制当事人的物权创设自由,原因在于,物权具有绝对效力,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设置,可能不利于交易安全。债权则不同,其效力仅及于当事人自己,故不仅债权内容可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债权类型也可由当事人自由设定。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物尚不存在不可能存在物权,物尚未确定也谈不上物权。而债权的客体是当事人的给付行为,即使物尚未确定、尚不存在,也不影响债权合同的有效性。

  3.物权公示原则

  动产以交付占有为公示手段,不动产则以登记为公示手段。

 

扫描/长按二维码帮助注会考试学习!
了解2020注会考试资讯
了解注会考试模拟试题
了解注会考试学习技巧
了解历年注会真题试卷
微信搜索"题库注册会计师考试" 关注获得学习技巧

  相关推荐:

  2020注会cpa考试《各科目》每日一题汇总 | 重大时间节点

  2020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注会考试科目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模拟试题 | 注会考试资料 | 经验技巧

  历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真题及答案 | 注会考试大纲 | 考试教材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会计
共计4192课时
讲义已上传
42207人在学
审计
共计2525课时
讲义已上传
19688人在学
税法
共计32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90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64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623人在学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共计2498课时
讲义已上传
23313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2年考试还有
2022考试时间:8月26-28日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注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注会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加小万微信免费领
模拟试题资料!
文章责编:zhangyu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