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二)案例解析(见教材案例)
【要点提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另外,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算考生只需简单了解即可,此处非测试重点。
Ⅱ、相关链接(无)
3.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Ⅰ、【考点分析】
3.5.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概述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类
1.直接指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券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等。
3.5.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要点提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属于多项选择题选材,常以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一般会计分录
1.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如果是股权投资则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债券投资则此分录调整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溢价时)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折价时)
2.可供出售债券的利息计提
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只需替换总账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
升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贬值时:
反之即可。
4.如果此金融资产符合减值确认条件,则提取减值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公允价值净贬值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反冲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如果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