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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减值的概念
1.资产减值概念和范围
(1)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减值,就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例1】某固定资产(设备)有独立的现金流,其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账面净值600万元;出现减值迹象后,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为550万元,则应计提50万元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
(2)“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减值范围
①本章涉及的资产减值对象主要包括以下资产: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
②本章不涉及下列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以及金融资产等。
提醒:“资产减值”准则主要规范长期资产的减值,不是规范所有资产的减值。
2.资产减值的迹象
(1)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资产出现了减值的迹象,应进行减值测试,即资产出现减值迹象,是进行减值测试的前提,但有二个例外: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2)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可从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提醒: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可确定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等,只有出现了减值的迹象,才需要测试可收回金额,这样就可减轻很大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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