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资产减值
第一节 资产减值概述
一、资产减值的范围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发生减值时,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教材例举了适应资产减值准则的7种资产的减值:(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4)生产性生物资产;(5)无形资产;(6)商誉;(7)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
补充两种: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9种不可转回的减值
资产减值准则(即本章)规范以下9种资产的减值:
(1)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无重大影响的投资,适应金融工具准则,也不得转回)
(2)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6)商誉——商誉减值准备(比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油气资产——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8)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工程物资——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比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可转回的减值
其他章节规范的资产减值: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代位追偿款——坏账准备(可转回);
(2)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可转回);
(3)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转回);
(5)贷款——贷款损失准备(可转回);
(6)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可转回)。
(7)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比照存货跌价准备);
(8)抵债资产——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比照存货跌价准备);
(9)损余物资——损余物资跌价准备(比照存货跌价准备)。
二、资产减值的迹象与测试
(一)减值迹象
1. 外部信息来源
(1)资产市价大幅下跌;
(2)环境或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市场利率等的大幅提高。
2.内部信息来源
(1)资产已陈旧或损坏;
(2)资产被终止使用;
(3)资产的经济绩效低于预期。
(二)减值的测试
一般而言,只有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时才需要测试。但是,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测试。
根据重要性原则,资产存在下列情况时可以不测试:
(1)以前期间资产可收回金额远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
(2)以前期间表明资产对减值迹象不敏感,本期不需因为上述减值迹象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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