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采用编制调整分录的方法,来进行计算。这8个项目中,“主营业务成本”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在分录的借方;“车间人工费用” 和“非料工制造费用”固定在分录的贷方;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和预付账款这四个项目,根据期末数与期初数差额的正负符号,以及科目的记账属性来确定在分录中的方向。
☆调整分录样例
借: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正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预付账款(正差)
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车间人工费用
非料工制造费用
应付账款(正差)
应付票据(正差)
(4)二次调整(4个项目)
需要进行二次调整的项目共4个:①应付账款;②应付票据;③预付账款;④存货。
①“应付账款”的二次调整事项
应付账款增加,未必便一定是取得了没有付现的存货;应付账款减少,未必便是支付了现金,即使支付了现金,支付现金的金额也未必等于应付账款减少的金额。
下面4种特殊情况需要关注:
一是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余额减少,但并没有支付现金;
二是享受现金折扣,应付账款减少的金额不等于实际支付的现金,折扣部分冲减了“财务费用”,并没有支付现金;
三是由于债权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致使应付账款无法支付的,或者将应付账款划转给关联方等其他企业的,将无法支付或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计入“营业外收入”,并没有支付现金;
四是以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商品售出后,将应支付给委托方的代销商品款计入“应付账款”,可能导致期末应付账款账面余额增加,但并不意味着发生了没有付现的存货采购,因此,应当将该部分“应付账款”从账户余额中剔除出去。
②“应付票据”的二次调整事项
带息应付票据到期不但要支付账面价值的金额,还要支付利息。
③“预付款项”的二次调整事项
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则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这种情况下,应按转入其他应收款的金额,调增本现金项目。
④“存货”的二次调整事项
基本调整时,我们假设企业的物料存货都是购买所得,消耗的存货均用于产品生产,但实际上可能存在与这两个假设不同的情况。
本期新增的物料存货,可能是购买所获,也可能是通过接受投资、接受捐赠、非货币性交换等非购买途径获得的。如果本期收到了非购买途径获得的物料,则在计算时应将其扣除,因为取得这部分存货并未支付现金。企业通过非购买途径获得存货时,可能同时确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样并未发生现金支出。
另外,为购置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应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至于存货的消耗,除了用于生产之外,还可能用于在建工程、对外投资、发放职工福利、捐赠、非货币性交换等非生产用途,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那么,这些存货的价值并未包括在销售成本和期末存货价值之中,因此计算时应加回到“本期购入的存货”计算公式的右边。
“存货”的二次调整方法为:减去非购买所得存货,加上非生产领用存货。
二次调整的方法
二次调整的方法是:对基本调整进行反向调整。即,基本调整中计增加的,二次调整时将其减去;基本调整中计减少的,二次调整时将其加上;基本调整中少计的,二次调整时则增计;基本调整中多计的,二次调整时则减计。
比如,基本调整时,应付账款减少,认定为支付了货款,按支付的现金增加来计算;而二次调整时,发现是用非现金资产来抵偿应付账款,并未支付现金,因此,要对基本调整时已经确认的增加额减掉,即对基本调整进行反向调整。
掌握二次调整的原理,不用去记要二次调整的具体情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基本调整8+二次调整4
【例12-3】表12-6
借:主营业务成本 ① 7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⑥ 42 466
预付账款 ② (100 000-100 000)0
应付票据 ④ (100 000-200 000)100 000
贷: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X
存货 ③ (2 484 700-2 580 000) 95 300
车间人工费用 ⑦ 324 900
非料工制造费用 ⑧ 80 000
应付账款 ⑤ (953 800-953 800)0
基本调整X=750 000+42 466+0+100 000-95 300-324 900-80 000-0=392 266(元)
二次调整
查找“明细资料”中关于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和存货的信息。
查找全部“明细资料”,并未发现相关信息。二次调整的结果为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2 266(元)
3.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本项目反映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
本项目根据“明细资料”查找。
【例12-3】表12-6
查找“明细资料”未发现相关信息,所以“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金额为0。
4.“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
反映企业支付前期、当期或下期的各项税费。
购建、处置长期资产时支付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记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
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计入“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
根据“应交税费、管理费用”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以及“明细资料”的说明分析填列。
【例12-3】表12-6
分析:资料2(3)资料1(7)表3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增值税期末余额(212 500-42 466-100 000)+所得税期末余额20 097+土地增值税等(在建工程负担的部分)期末余额100 000+其他未明税种期末余额X=226 731(元)
其他未明税种期末余额X=36 600(元)
应交税费期初余额=增值税期初余额(未知)+所得税期初余额0+土地增值税等(在建工程负担的部分)期初余额(未知)+其他未明税种期初余额(未知)=336 600(元)
结论:应交税费的借方发生额无法计算,因为未知条件太多,有些税种的支付情况无法获知,只能计算已知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支付的增值税=100 000(元)
支付的所得税=期初余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0+92 800-20 097=72 703(元)
支付的各项税费=100 000+72 703=172 703(元)
与教材的答案相比,少了“营业税金及附加”2 000元。
解析:营业税金及附加是费用,对应的是应交消费税等的发生额,与缴纳税金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可见教材此处存在疏漏,应在资料1最后一句话补充“营业税金及附加”期末已支付,或把“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的计算过程和结果进行修改。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
反映实际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职工薪酬(包括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以及“明细资料”的说明分析填列。
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记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记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
【例12-3】表12-6:
资料2(4)1(1)2(2)表3应付职工薪酬。可划T型账。
借方发生额(支付额)=期初余额+贷方发生额-期末余额=110 000+(17 100+324 900)-(180 000-28 000)=300 000(元)
6.“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反映收现的部分: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以及冲减管理费用等的项目。
比如:捐赠所得、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的赔款收入、收回代垫的运杂费、经营租赁收到的租金以及除税费返还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等。
本项目根据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以及“明细资料”的说明分析填列。
【例12-3】表12-6
查找“明细资料”未发现相关信息,所以该项目金额为0。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反映付现的非料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经营活动按排除法定义),以及其他零星支出(如票据利息)。
如,水电费(含车间)、研究支出、广告费、捐赠支出等。
非料工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可以从报表项目查找,但是不是以现金支付,则要根据“明细资料”的说明。
【例12-3】表12-6
资料1(1)和资料1最后一句话。
本项目金额=60 000+20 000=8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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