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①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
②如果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短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的,则应当按预计使用期限确认其使用寿命。
③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延续,而且此延续不需付出重大成本时,续约期应作为使用寿命的一部分。
④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定期限的,应合理推定。当合理推定无法实现时,应界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可以不摊销。
2.无形资产摊销额的计算
(1)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摊销;
(2)无形资产残值的界定:除下列两种情况外,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
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则其出价款即为残值;
②合理推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终了时的交易价。
(3)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的计算,主要采用直线法。
3.无形资产的摊销分录
借:制造费用(用于特定产品生产的列入该产品的成本)
管理费用(自用的一般无形资产)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的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期和摊销方法需定期复核,如果发生调整应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四)无形资产的处置
1.出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出售实现损失时)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出售实现收益时)
2.出租无形资产
取得租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发生相关支出时:(比如:摊销无形资产价值)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发生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3.无形资产报废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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