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资产减值
(一)资产减值准则适用的范围
1.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2.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固定资产
4.生产性生物资产
5.油气资产(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
6.无形资产
7.商誉
(二)其他资产减值适用的准则
1.存货减值适用于《存货》准则;
2.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达不到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于《金融工具》准则;
3.这五项资产中除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后不得冲回,其他均可反调减值准备,只不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购买的是权益工具则反冲时应贷记“资本公积”而非“资产减值损失”。
(三)资产减值的迹象与测试(了解)
1.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
2.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另外,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由于其价值具有不确定性,也需要定期进行减值测试。
(四)资产可收回价值的确认原则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五)“公允价值-处置费用”的确认方法
(六)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估计
1.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
(1)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应当包括的内容
①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②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
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2)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考虑的因素
①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即,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②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不应当包括筹资活动和所得税收付产生的现金流量;
③对通货膨胀因素的考虑应当和折现率相一致;
④涉及内部转移价格的需要作调整。即调整成公平交易中的公允价格。
(3)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方法
①传统法
②期望现金流量法
2.折现率的预计
3.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预计
4.外币未来现金流量及其现值的预计
企业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以结算货币为基础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并按其适用的折现率计算资产的现值;
(2)将此现值按计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从而折现成按照记账本位币表示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3)在此基础上,比较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以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以确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以及确认多少减值损失。
(七) 减值提取的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八)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减值提取与后续折旧或摊销的关系。
(九)资产组的减值处理
1.资产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基础
资产组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应当与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相一致。
2.资产组减值损失的确认程序
(1)首先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提足准备)
(2)将应提足准备先冲减商誉
(3)当商誉不够抵或没有商誉时,应将此损失按资产组中资产的账面比例分摊至各项资产
(4)抵减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项指标的最高者:
①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②预计未来流量折现
③零
(十)涉及总部资产的减值损失的处理
(十一)商誉减值测试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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