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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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所有者权益
(一)实收资本
1.实收资本(股本)增加的核算
增加渠道 | 会计处理 |
资本公积转增 | 借:资本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
盈余公积转增 |
借:盈余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
所有者投入 |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
股份有限公司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实现增资 |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资本公积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 |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折价记贷方溢价记借方)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当初的权益成分公允价值)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库存现金(不足一股支付的现金部分) |
债务重组中的债转股方式 |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
2.实收资本(股本)减少的核算
减少渠道 | 会计处理 |
一般企业撤资 |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票 | 1.回购股票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2.注销库存股时: (1)回购价大于回购股份对应的股本时: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当初发行时的溢价部分)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在冲完股本和当初溢价后如果还有差额,应先冲盈余公积再冲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2)回购价小于回购股份对应的股本时: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二)资本公积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科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或股本)大于注册资本的金额。溢价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从溢价收入中抵销,以净发行溢价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属于面值发行无溢价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项目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其中主要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引起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交易或事项 | 会计分录 |
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发生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在行权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时 | 借: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累计折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列为损失) 资产减值准备(转换当时已提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按转换当时的账面余额结转) 资本公积(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不得列为收益,而是追加资本公积)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反之 |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 1.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或摊余成本,该金融资产没有固定到期日的,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或损失,应当仍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3.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但以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将相关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其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将上述差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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