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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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出租方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倒挤认定,本质是待转的利息收益)
营业外收入(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反之记“营业外支出”的借方)
2.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实际利率法下的分摊
利率选择 | 会计分录 |
只能选择出租人的内含报酬率 |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
3.或有租金的业务
入账时间 | 会计分录 |
实际发生时入账 |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租赁收入――-融资收入 |
4.租赁期届满时
承租人返还租赁资产 | 承租人留购租赁资产 | |
存在担保余值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如果收回的价值低于担保余值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如果还存在未担保余值还应: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
存在担保余值同时存在未担保余值 |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担保余值 如果收回的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后的余额低于担保余值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 |
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存在担保余值 |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 |
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 | 出租人无需做会计处理,只需作相应的备查登记 |
5.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坏账计提
(1)计提坏账准备的基础: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差额部分(本质上就是此债权目前的实际价值)
(2)除此之外,其余会计处理等同于普通应收款项的坏账处理。
6.未担保余值增加或减少的会计处理
(六)售后租回业务
1.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方 式 | 当初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差 | 分摊标准 | 归属方向 | “递延收益”的分摊期 |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回 | 用“递延收益”来表示 | 折旧进度 | 调整折旧费用 | 折旧期 |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回 | 在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如果售后租回交易不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若该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分摊于租赁期;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摊销。 |
2.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在购入租赁资产时: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出租的处理等同于普通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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