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非流动负债
一、长期借款(略)
二、应付债券
(一)一般公司债券
掌握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和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的不同会计科目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企业应按应付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债券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二)可转换债券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将负债成份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份确认为资本公积。在进行分拆时,应当先对负债成份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份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例题1·计算分析题】甲公司经批准于2007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5年期一次还本、按年付息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0 000 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票面年利率为6%。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债券持有人若在当期付息前转换股票的,应按债券面值和应计利息之和除以转股价,计算转换的股份数。假定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将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9%。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200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3 343 6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0.6499+200 000 000×6%×3.8897=176 656 400(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为:
200 000 000–176 56 400=23 343 600(元)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利息费用时:
借:财务费用等 15 899 076
贷:应付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12 0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 899 076
(3)2008年1月1日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时(假定利息尚未支付):
转换的股份数为:
(200 000 000+12 000 000)÷10=21 200 000(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200 000 000
应付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 12 000 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3 343 600
贷:股本 2 1200 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9 444 524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94 699 076
企业发行附有赎回选择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在赎回日可能支付的利息补偿金,即债权约定赎回其届满日应当支付的利息减去应付债券面面利息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发行日至债券约定赎回届满日期间计提应付利息,计提的应付利息,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
三、长期应付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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