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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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或有事项的列报
一、预计负债的列报
为了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获得充分、详细的有关或有事项的信息,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内容:
第一,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第二,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
第三,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二、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负债无论作为潜在义务还是现时义务,均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但是,除非或有负债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否则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有关信息,具体包括:
第一,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第二,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第三,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三、或有资产的披露
或有资产作为一种潜在资产,不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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