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债务重组
本章内容对应《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属于不太重要章节,应当关注:(1)债务重组的定义。(2)几种常见债务重组方式的会计处理。重点为涉及债务重组时,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难点在于附有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
第一节 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定义中“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或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岀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而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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