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第 2 页:应付票据 |
第 3 页:应付及预收款项 |
第 4 页:职工薪酬 |
第 5 页:应交税费 |
第 6 页: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 |
第 7 页:长期借款 |
第 8 页:应付债券 |
第 9 页:长期应付款 |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会计》第九章负债第一节流动负债的内容。
【重要知识点】: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增值税
1.科目设置
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多栏式)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另外一般纳税人还会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三栏式),在期末时,把应交未交税费转到该科目中。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需要再设置专栏。
2.一般纳税人
【提示】
(1)购建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动产)固定资产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2)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原材料,应将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建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动产)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不确认销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4)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本企业产品,应确认销项税额,将其计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不需要再设置专栏。
(二)消费税
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按规定应交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
1.企业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在建工程领用自产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成本;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计入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提示】
(1)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包括: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②加工费;③运杂费用;④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
(2)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4.进出口产品的会计处理
(三)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
1.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应交纳营业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与销售不动产相关的营业税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出售无形资产相关的营业税计入营业外收支。
(四)其他税费
1.资源税
(1)销售产品交纳的资源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自产自用产品交纳的资源税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3)收购未税矿产品代扣代缴的资源税,计入收购矿产品的成本;
(4)收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相关的资源税,按规定允许抵扣的资源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的借方。
2.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2)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相关推荐: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